l 方案概述
为响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严格落实“档案库(室)十防”及相关要求,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依靠科学理念和先进设备,拟从档案室装修、库(室)安全、环境安全、实体档案安全、存储设备安全四个方面,分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档案库房智能控制系统建设,对档案室进行改造建设,有效整合智能密集架控制、档案实体与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库(室)智能环境监测、档案室安全管理等部位环节,建成一套综合智能化管理平台,对档案室内所有设备进行一体化、智能化综合管理,为内部管理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工作环境,为档案提供一个安全长期的存放环境,最终实现节约时间、节约能源、提高工作管理效率的目标。
l 建设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3. 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1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支持,针对档案的安全管理明确提出的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单位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5.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档案实体管理风险治理,档案库房是否配备齐全防火、防盗、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是否安装监控和门禁设施并保障各种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
l 总体架构
l 应用领域